
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职能,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向纵深迈进,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莆田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尽责任、做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情况
(一)突出政治引领,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为遵循,积极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议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次,研究、部署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强化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统筹落实法治建设的“一规划两方案”。推进我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落细落实,压紧压实法治工作责任。努力为市委、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意见,当好法治政府建设参谋助手。三是探索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评内容。6月,配合市委市政府成立督察组,督察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共抽查12个政府部门的执法案卷120卷,集中反馈需整改问题102个。与市纪委监委探索并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协作互动的工作模式。四是全力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组织成立莆田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2022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14件,办理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答复、检察监督等案件115件,符合条件受理率100%,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制定《莆田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提升行政应诉办案能力。五是建设学习型机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态化学习法治理论,持续深化司法行政队伍“一学三比”练兵比武,建立“法治莆阳”讲坛常态化宣讲机制,组建依法治市宣讲专班,着力锻造司法行政干部能力作风,强化法治保障。
(二)聚焦重点领域,立法机制高质高效
一是落实行政立法立项机制。按时向市政府报告2021年行政立法工作执行情况,牵头起草《莆田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并督促责任单位认真落实。二是落实公众参与,广泛征求立法意见和建议,指导起草单位对涉及范围广、群众关注度高的文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市民和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三是实现政府规章立法零突破。完成《莆田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二部市政府规章的报送备案、公布以及政策解读工作;推进《莆田市莆仙戏传承保护条例》《莆田市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地方性立法;推动完成《莆田市平海湾海域保护条例》《莆田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和《莆田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活动。四是成立全省首个“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核专家库”。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统一”制度。全年审查市委市政府各类文件144件,重大经济活动各类协议64件,审查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91件。五是牵头组织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涉及计划生育、网约车户籍限制、水资源使用权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全面落实减证便民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三)强化协调监督,行政执法有力有序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全市第二批行政执法证件申换,完成645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发放工作。全市共有持证人员4936名。二是优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思路,把执法资格考试作为加强队伍建设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力抓手。牵头组织2022年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莆田考区),全市145个行政执法主体860名和44个乡镇(街道)185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三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公布赋权事项指导清单116项。全市5个县区已完成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签订工作,实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继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积极督促18个市直执法部门及时实施行政处罚“四张清单”。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对政府部门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四)立足全民守法,普法教育用心用力
一是努力构建普治并举“大普法”格局。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创新普法形式。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印发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市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普法重点任务落实。组建市“八五”普法讲师团、莆田市“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支队,持续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二是打好普法联动“组合拳”。围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开展“法律七进”等活动523场次,发送法治宣传资料2.1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逾3000人次。三是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全市3个村(社区)评上“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四是严格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严把“入口关”。全市共组织126场599名处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并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五)坚持法治为民,公共法律服务精准精细
一是加快实现“两快两全”目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嘱托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着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打通法律服务堵点、断点。二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全市12个重点产业链,成立“莆田市重点产业发展暨招商工作法律服务小组”,组建帮扶莆籍民营医院维护合法权益法律顾问团,开展“律所联商会”法律服务活动,引导全市律师积极对接我市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三是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建设。全市973个村(社区)全部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工作覆盖率100%。四是线上线下齐发力。完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运行,在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开通法律专席,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12345平台+党员律师帮帮团”联动机制,提供“线上答疑+线下咨询”服务。五是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范法律援助补贴发放,提高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补助标准,此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六是公证法律服务更优质。学园公证处首创我市“不动产登记+公证”联办模式,切实做到改革创新更有为。与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合作办理莆田市首例两处异地远程视频协助公证,为企业解决了疫情下异地往来困难问题。
(六)力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大局有谋有为
一是打通社区矫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全面建立全市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推进县(区)打造“智慧矫正中心”,推动创建“一县(区)一品牌”。二是做好特殊人群监管帮教。扎实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执行案件全面排查整治活动和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导活动,强化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莆田市刑满释放人员信息互通及衔接管理工作规定(试行)》,落实刑释重点人员管控、失踪人员、双列管等重点工作“互核互帮”。三是实行矛盾纠纷“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和区镇村“三级”联调机制。开展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148”调解品牌,印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与公安治安调解衔接联动工作的通知》,巩固做好“公调对接”,全市派出所100%设立驻所人民调解室。2022年共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795件。四是推进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开展“司法所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深化星级司法所评定工作,对9个司法所进行培育和升级改造,把司法所打造成促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
2022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基层法治建设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调解队伍专职化、专业化发展还需持续提高等。下一步,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强大动力,紧紧围绕市委“一个总抓手、五篇文章”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全力履行新时代新征程的职责使命,推动法治成为莆田发展核心竞争力,展现司法行政更大担当作为,为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公正法治环境。
(二)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加大法治督察力度,加快推进我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参加全国第三批法、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有序推进年度立法计划落地落实,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力做好行政复议改革、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
(三)强化法治工作统筹联动。统筹协调执法司法部门,建立健全部门工作联动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助。推进各级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对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整合法治资源力量,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力量,推动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组织和程序制度建设。推进更高层次的全面依法治市,聚力推动形成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法治共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