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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洋司法所:邻里占地引纠纷,司法调解化恩怨

2024年09月29日 16:47    来源:仙游县司法局     字号:    

  仙游县司法局游洋司法所始终秉持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心用情化解矛盾,切实维护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互谅互让的和谐风气。近日,游洋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邻里占地引起的矛盾纠纷。

  据悉,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陈某飞与陈某红是游洋镇河星村村民。陈某飞砍了房子旁几棵影响通行的桂花树枝,而这几棵桂花树是陈某红的,引起陈某红的不满,两人因此事就两家杂地界址产生纠纷,申请人陈某飞认为陈某红将这块杂地多占了20多公分,但陈某红坚称自己并未多占地块,双方僵持不下。陈某飞与陈某红交涉无果后便向游洋司法所提交了调解申请书。

  游洋司法所所长深知土地纠纷无小事,涉农土地纠纷深刻影响着农民的切身利益,为避免矛盾升级,马上组织调解员联系该村干部了解情况,并与村干部到现场进一步调解。通过了解得知,陈某飞与陈某红两三年前曾因鸡舍问题对此块地界线有过纠纷,当时只是口头协议以一棵香蕉树为地的分界线,现又因界线一事争执不下,申请调解。

  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争吵不止。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调解员立即将两人分开,分别安抚,并告知二人调解的最终目的是解决问题,乡里乡亲多年以后还是要相处的,争吵并不能解决问题。在当事人逐渐冷静后,当场对陈某红房子进行拉线测量。经测量,发现陈某红房子与陈某飞房子是平行的。于是调解员以测量为准,提出将这块地平分的调解方案,对陈某飞和陈某红进行劝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决定各退一步,握手言和,达成以下调解方案:从陈某飞第一层墙中间丈量前7米地权属归陈某飞永久管理,后7米地权属归陈某红永久管理;陈某红杂地中桂花树枝若影响到陈某飞房屋的应该及时清理。至此,该起土地纠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该起纠纷的成功调解,是仙游县司法局游洋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实质解纷工作的一个缩影,既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游洋司法所将始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做到就地解决纠纷,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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