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第12号公告和省司法厅公告,现就我市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核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核查
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已于2023年11月30日公布。在莆田考区报名参加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莆田市司法局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一)核查受理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95号,莆田市司法局2楼社区矫正指挥中心。
(二)核查提交的申请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2023年法考主观题成绩核查申请单》(我局提供,申请人现场填写)。
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22年度、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3年度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我市不受理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
(一)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网上提交申请的时间从2023年12月4日8时至12月10日24时,申请人通过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并预约现场受理时间。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在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凭证》。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3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按预约时间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D4窗口(先取号)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审核需提交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申请人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需提交户口簿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申请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丢失的,需提交学历、学位证明书。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4年1月2日。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在莆田考区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无需提交本人照片。申请材料原件经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其他事宜
1.有关成绩公布、查询、分数核查及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公告(第12号)和省司法厅相关工作通知执行。
2.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需先取号(取D4窗口),应当遵守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规定。
3.如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将补正材料交到莆田市司法局。补正材料提交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95号,莆田市司法局508办公室。
4.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及时与莆田市司法局联系。
5.有关证书发放事宜将根据司法部规定另行通知,请关注莆田市司法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法润莆阳”的通知公告。
6.咨询电话:莆田市司法局 0594-2697027
莆田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