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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年02月17日 17:21    来源:莆田市司法局     字号: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20日至5月31日,八届市委巡察四组对市司法局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1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其一以贯之的坚定决心、贯穿其中的鲜明问题导向、深沉忧患意识和强烈使命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市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通过学习,局党组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巡察,是对局党组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对局党组落实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体检,把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强化政治担当抓整改。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依托党办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落实和监督。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协调整改中的重大事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并直接负责行业队伍监管、信访举报办理、违规差旅报销、大额资金使用、内控制度机制等10个重点问题的整改。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从各自分管领域主动认领问题,组织开展整改,共同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驻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督办,推动责任主体整改落实。

  (三)注重统筹协调抓整改。局党组书记“既挂帅又出征”,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逢会必讲、重点必盯、落实必跟,动态调整优化整改措施,紧盯具体人、重点事,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推进工作。巡察整改办全程跟踪督办,建立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度,每2周召开1次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结合主题教育、“三争”行动、“四下基层”工作、“五抓五比五看”活动等,既整改具体问题,解决好“当下治”,又在制度机制上找原因、补短板,深化标本兼治,解决好“长久立”,切实把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发挥统筹法治职能,“依法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木兰溪样本”入选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候选项目,获评2023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发挥党建引领功能,创新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12345平台+党员律师帮帮团”联动机制,解决各类纠纷诉求357件,连线解答诉求1287件,入选全国热线十佳案例,荣获第六届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十佳优秀案例。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

  (1)“首题必政治”落实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认识。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深入学习贯彻“首题必政治”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抓好整改。紧扣主题主线深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先后召开中心组学习会7次,党组“第一议题”学习6次,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和实际,针对法律服务、法治督察、“148”品牌行动等工作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三是健全制度。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程序,配套建立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制、第一议题学习机制。

  (2)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每年至少召开1次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局领导深入交流研讨12人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二是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必学专题,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专题培训班”。三是依托“法治莆田”讲坛,安排局领导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努力推动法治的实践理性”主题,采取用案例阐释理论的方式,为机关党员干部作学习辅导授课,引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四是2023年结合主题教育基层宣讲,组建一支宣讲小分队共7名成员,深入湄洲镇、城厢华亭社区、云峰村等地,为基层干部群众宣讲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进群众身边。五是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组织局领导紧扣法治莆田建设专题,深入调研并撰写形成调研报告8篇,并开展1次调研成果交流会。

  (3)贯彻健全公共法律体系要求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9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局领导重温学习时任福建省长的习近平同志专门给“148”工作回信精神,并围绕主题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的努力方向和思路举措。二是依托局领导挂钩联系机制,加大跟踪指导力度,推动各县区司法局立足实际,提炼有效措施和工作亮点,积极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148”品牌。我市推荐的“拥军148”品牌,成功进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二轮品牌评选(36进15);仙游县“148”调委会主任林庆元获评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

  2.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4)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尚未破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实施。成立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暨工作专班,制定出台《莆田市关于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的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分解争创指标体系。二是有序推进。积极申报参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经自查自评、严格筛选,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城厢区、仙游县、荔城区等3个综合地区和“依法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木兰溪样本”等3个单项项目。认真组织实地评估测评和视频答辩工作,城厢区成功入选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我市“依法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木兰溪样本”项目入选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参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项目,列入2023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三是后续对接。按照中央关于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的有关文件要求,持续跟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待中央关于创建示范活动开展后积极申报。

  (5)依法行政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立法评估。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对《莆田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两项规章立法进行跟进评估,通过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意见建议征集、实地调研、座谈研讨等,形成评估报告。二是抓好跟踪整改。通过发送提醒函方式,督促未完成法律顾问聘任配备的单位整改,配备率达100%,持续跟踪聘任期限届满或将满的党政机关续聘或另聘法律顾问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并做好备案。三是开展调研督导。针对行政诉讼败诉率问题,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调研督导,向行政诉讼败诉率等指标相对滞后的3个县区发出工作预警函,督促推动整改。会同市效能办,加强对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等指标的通报。聚焦行政败诉案件高发领域,研究出台执法工作指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全市行政诉讼败诉率为17.63%,截止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行政诉讼败诉率为15.45%,败诉率稳步下降。四是健全备案审查机制。召开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省级数据库入库事项等业务培训,制定《莆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加强培训指导。结合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督促指导完成漏报少报文件的线上补报工作,通报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

  (6)行政执法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评查质效。采取集中评查、日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抽查8家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卷38卷,市、县两级司法局共抽评83个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197卷,在全省案卷评查中,我市案卷合格率97.14%,同比上升3%。2024年1月起,组织对卫健、医保等7个系统25个执法单位共35件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发出整改建议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销号。推动全市生态、卫健、医保、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完成本系统案卷评查。二是加强复议监督。强化行政复议改革后科室人员整合和案件调度,明确1名总负责人,对行政复议案件实施“繁简分流”,2023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10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43件,纠错率提升至20.48%,2023年度延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占比14.55%,2024年度占比0.2%,办案效率明显提高。三是开展专项督导。全力推进省执法平台推广与运用,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执法日常监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调研督导,督促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及秀屿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抓好问题整改。目前,市医保局、市民政局自由裁量权已备案,秀屿区20个单位已公示执法人员信息。

  3.社会治理现代化基础夯得不够扎实

  (7)普法宣传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建强普法队伍,举办全市“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骨干培训会,60多家单位普法工作骨干参加培训。推动成立400多支“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登记在册志愿者1.3万多名。二是创新普法方式。创新开展民法典、宪法等主题宣传,做实“政策进千群入万家”普法宣传。推进法治宣传与传统文化、莆仙文化、乡土文化等深度融合,建设木兰溪法治文化园,推出《西游说法》系列作品,《悟空反诈》选送推荐到国家反诈中心。创作莆仙戏歌《宪法颂》,在电视开机广告中滚动播放。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由网信、公安、司法等部门组成的网络普法宣传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组织律师加入“网络普法宣讲团”,参与网络普法微视频创作、录制等。推出“抵制低俗直播、共建清朗空间”等普法微视频2期、推文2期。

  (8)人民调解力量相对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研探索。围绕“海上枫桥经验”探索,撰写1篇调研报告,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融入我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生动实践。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全市人民调解组织1061个,乡镇(街道)配备专职调解员151名(平均2.8名),村(社区)配备专职调解员273名(配备比例28.1%)。指导县(区)制定专职调解员年度考核标准,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日常考核。三是多措并举提升。开展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驻所蹲点和镇街司法所人民调解“三比三看”活动,集中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察访行动。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在莆田,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百日攻坚”、“千所(司法所)万会(调委会)大调解”等专项行动,2023年调解案件19134件、同比增长62%,每个调解委平均调解17.7件、同比增长69%;2024年调解案件22400件、同比增长17%,每个调解委平均调解21.02件、同比增长18.8%。四是深入基层调研。开展人民调解“系列枫桥”品牌建设课题调研,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查找差距、解决问题,推动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制度机制,进一步凝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9)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仍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协调配备。推动各县区抓紧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全市54个司法所配备50名所长(负责人),司法所人员核定编制137个、配备使用116个。二是注重补齐短板。针对未及时录入系统,导致调解平均值低、排名靠后的问题,通过开展“千所(司法所)万会(调委会)大调解”专项行动,建立季度通报机制,常态化开展基层司法所“三比三看”,进一步提升排查效果和化解质量。三是正视差距不足。加大仙游榜头、度尾,荔城西天尾,涵江江口等镇街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竞赛活动排名落后的4个基层司法所成功调解案件取得新突破。仙游榜头司法所工作得到省司法厅主要领导的肯定。

  4.行业监管职责扛得不够牢

  (10)社区矫正执行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复盘整改情况。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对排查出来的脱漏管、再犯罪(涉嫌再犯罪)、日常监管不规范等问题逐一建立台账进行排查分析,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先后建立健全机制3项,经验做法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总结视频会上交流。队伍教育整顿后,全市社区矫正机构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再犯罪个案分析及通报制度》,针对脱管、再犯罪、涉嫌再犯罪人员逐一进行个案分析;汇编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警示教育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二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联合公安机关建立《莆田市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工作机制》,联合公安机关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情况数据比对,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三是加强指导督促。2023年5月以来共下发《整改通知书》、《督察意见书》9份进行督促整改,先后召开全市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专题推进会,推动各县区举办业务培训7场、开展警示教育4次。

  (11)行业协会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行业监管。通过在全市律师行业组织开展“抓党建 强管理 促发展”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回头看”、党纪学习教育、严肃查处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对律师管理、引导和服务。持续深化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诚信制度。二是抓好规范整改。排查并清理在市公证协会兼任职务的行政人员,把市公证协会秘书处从主管科室“剥离”出来。督促指导市律协对2019年以来账目进行全面核查,聘请专业会计、出纳,重新核算和审查所有账目,并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分类登记造册。举办全市律师继续教育与警示教育培训,加强年度审计监督,督促做好财务工作。发挥市律协监事会监督职能,督促市律师协会规范落实《莆田市律师协会财务管理规定》,做好协会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三是依规做好处置。针对受邀参加首届青年律师训练营人员,查清事实立即整改。对由市律协统一办理登记手续但实际未入住的干部,市律协对接酒店销账处理;对当天入住、担任授课老师的人员,按相关财务规定由市律协负责相关费用,超标部分已按规定由其个人承担。

  5.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还不够扎实

  (12)新闻发布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对照我市新闻发布实施细则,制定出台局机关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并抓好落实。明确1名局领导为新闻发言人,局办公室1名干部为新闻联络员,并完成报备。

  (13)意识形态监督考核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进一步改进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方式,局党组审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方案,抽调3名干部组成检查组,采取实地走访和查验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对局所属党组织开展检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

  (14)阵地制度建设管理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巡查,督促承办科室及承办人员认真把好内容关,及时更新局机关负责的公共领域发布内容。二是修订完善局机关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内容发布制度,进一步明确三级审签责任,加强载体内容审核把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6.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15)信访举报办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政策把握再深化。根据司法部颁布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试行)》、《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进一步明确司法鉴定信访举报件受理范围。二是办理标准再明确。对照司法部有关规定,研究制定《莆田市司法鉴定执业投诉处理流程指南(试行)》《莆田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司法鉴定2023版)》,细化投诉处理方式,规范行政处罚标准。三是跟踪督办再加力。落实《福建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范办理律师行业信访举报件,加强对移送案件的处理跟踪,确保合法合规、闭环运转。四是办理程序再规范。由局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投诉件办理,比较复杂的提请信访投诉件办理小组集体讨论,提出处理建议意见,防止“一刀切”或失职失察问题。对2019年以来办结的38件信访件逐一进行自查自纠,分析评判,举一反三,切实提高精细化水平。

  (16)法治督察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督察方式。采取书面督察、实地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调研督导。先后深入5个县区、12个镇街、7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省执法平台专项督导调研。二是加大整改攻坚。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回头看”,推动抓好整改攻坚。部署开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攻坚活动,对专项督察发现的32个未整改到位问题再次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已全部整改销号。三是提升督改成效。通过对责任科室再督促、再提醒,全市司法所安置帮教业务问题整改率提升至93.8%。以刑满释放人员教育管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通过全面梳理摸排、召开形势分析和工作推进会、开展督导调研、指导信息比对、延伸基层帮教、开展精准评估等系列措施,抓好问题整改销号。

  (17)落实案件庭审旁听制度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庭审旁听配套机制,对旁听情况、存在问题如实记录。二是推动落实到位。2023年5月起参与旁听的8件案件,旁听前制作涉黑涉恶案件派员旁听通知书、旁听后填写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旁听评价表,推动参加旁听人员认真记录庭审情况。

  7.为民服务意识践行不够

  (18)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提醒通报。组织市法律援助中心等科室人员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自查,对个别律师办理援助案件不够认真、严谨的,进行谈话提醒,屡教不改的,严肃通报批评。二是提高办案质量。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卷评查、征询办案机关意见和定期回访法援受援人等措施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庭审旁听达到年度办结案件的25%,征询办案机关意见达到30%,每年一次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对全部已结案的受援人进行回访。2023年征询办案机关意见的援助案件、庭审旁听援助案件数均提高15个百分点。2024年征询办案机关意见的援助案件占比30%,庭审旁听援助案件占比25%,回访受援人100%。三是严把质量评查关。组织开展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其中,刑事案件优秀率38.3%,良好率46.7%,合格率100%;民事案件优秀率78.3%,良好率15%,合格率100%。2023年全市上报9件法律援助案件参与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合格率100%。2024年全市上报10件法律援助案件参与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合格率100%,优秀率10%。

  (19)公证便民服务不够暖心。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知晓率。在学园公证处窗口、大门外的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线上预审平台告知事项,并在“法润莆阳”微信公众号、局门户网站公布网上预审平台操作方式,引导群众运用网上预审平台办理公证业务。二是推动办证提速。推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公证事项(事务)清单,落实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措施,大力推广公证业务网上办理。2024年网上预审占比提升至3.39%。三是梳理明确告知。对常用公证事项的一次性告知单进行再梳理,使一次性告知内容更加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2024年4月1日起使用新的一次性告知单。四是推动整体外包。参照其他设区市做法,对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采取整体外包。已研究制定《购买法律咨询服务方案》,2024年8月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福建律海律师事务所中标,2024年9月起由中标单位提供热线平台在线全天候人工法律咨询服务。

  8.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够到位

  (20)接待费报销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对账核实。对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相关接待报销情况进行认真核实,4次接待为不同时间、不同对象,分别只安排一次接待,形成的报账材料相似度较大。二是注意举一反三。针对个别报账材料相似度高、容易混淆,提醒局机关科室人员及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规定落实公务接待工作,认真备注,准确辨识,注意区分。

  (21)差旅费报销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核实追缴。对财务报销违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由财务人员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认真核实,按规定向相关人员追回多报的补贴并上缴财政,并提醒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相关款项全部追缴到位,并按规定上缴市财政。二是加强学习把握。督促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管理规定的解读学习,对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细化,据实扣除相应比例的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费,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行为的发生。组织对出差补贴领取情况进行举一反三式排查,发现因同样问题多报出差伙食补助4人次,款项按规定退回。三是强化把关执行。督促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管理规定的解读学习,持续提升业务水平。及时修订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压实财务人员责任,强化财务报销制度的刚性执行。

  9.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22)内控制度、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组织汇编局机关管理制度,对预算管理、专项资金、公章使用、固定资产、采购业务以及干部日常管理等重点领域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规范局机关日常运行、经费列支。二是提升能力素质。抓好财会人员能力建设,组织办公室人员对财务管理、固定资产、政府采购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学习,选派财务人员参加市里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加强风险防控。抓好风险排查防控,紧盯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进一步梳理局办公室廉政风险点,健全防控措施、堵塞风险漏洞。四是规范预算编制。湄洲镇司法所、市法律援助中心独立设置账套进行会计核算,独立编制预决算。五是严格采购程序。督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业务等重点领域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询价采购流程。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0.党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3)党内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规矩意识。局党组通过主题教育,进一步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把履行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作为重大政治要求来落实,采取主要领导督办重要文件、分管领导全程跟踪的方式,抓好办文流转和具体落实环节,确保贯彻落实党内制度及时、到位。二是推动建章立制。及时修订《中共莆田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内部运行、机关内控、队伍管理等相关制度20项。制定出台《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安排局领导分别挂钩1个律师事务所或1个基层党组织。三是提升党务能力。局机关党委及社会组织行业党委(市律师行业党委)分别举办1次党务专题培训,邀请市直机关党工委相关同志作学习辅导。组织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参加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四是严格制度执行。修订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及议事决策程序若干规定,将“党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纳入局“三重一大”事项目录清单,严格规范党费开支。

  (24)议事决策质效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复盘。对“应议未议”“议不及时”“议而不决”等事项,逐一复盘,查找党组研究重大事项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发生议事决策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强化执行。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及议事决策程序若干规定》,明确责任科室,跟踪督促,加强党组会议议题的收集、把关及协调,坚决防范应议未议、议不及时、议而不决现象再次发生。

  1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

  (25)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示范带头。依托挂钩联系党支部工作机制,推动局处级干部到挂钩律所党支部、所在的基层党支部上党课,2023年以来,局领导共上党课15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均落实上党课制度。二是提醒督促。局机关党委定期对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常态化检查督促,对执行不到位的指出问题并要求整改,结合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重点提醒相关党组织及党员在会上规范说明被函询谈话、组织处理等情况,均规范落实到位。三是开展培训。局机关党委组织1次党务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履职能力。

  (26)行业党建抓得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行业的政治引领。组织举办全市律师、司法鉴定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结合开展主题教育,组织“七一”系列活动、举办青年律师辩论赛、新执业律师宣誓活动等。二是规范党费收缴。协调市委非公工委及市直机关工委,理顺行业党委党费上缴问题,规范行业党委党费管理;完善党费收缴管理制度,设立会计、出纳;结合行业党委换届,报告党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三是加强调研督导。2023年9月,组织对律师所开展党建工作调研考核,推动行业党组织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断加强基层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

  (27)“党建带群建”有所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成立。成立莆田市司法局共青团支部并选举支部书记,报市直机关团工委批复。二是丰富活动。举办司法行政系统与市医保系统2023年“全民健身”篮球友谊赛,组织“工行杯”篮球比赛,会同市体育局、团市委举办机关干部职工趣味运动会。

  12.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28)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对照市委主体责任清单,完成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动态更新,明确领导班子责任24条,党组书记责任7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6条。二是优化检查方式。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梳理检视短板问题4个,提出整改措施4条,分解至相关科室(单位),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加强重点监督。结合开展行业监督、专项检查等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律师行业、司法鉴定、公证等关键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监督和防范。2024年11月,紧盯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抽调人员开展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专项检查,持续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四是形成检查机制。紧盯上级部署的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进一步统筹优化检查频次和方式,动态调整检查内容,不定期开展检查或自查自纠,形成常态督促检查机制。

  (29)履行“一岗双责”质量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谈话材料。相关局领导对照工作操作指引,对分管领域或科室负责人重新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带着问题谈,点不足、提要求。二是规范把关材料。按照《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推动局领导班子成员规范撰写年度述责述廉工作报告,由承办科室提出初审建议,经局党组书记审核把关。

  (30)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补充排查。组织新到任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科学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实现在职人员排查全覆盖。二是加大重点排查。紧盯巡察反馈重点问题,督促相关责任科室(单位)再次复盘、排查廉政风险点,强化分管领导审查把关责任,实事求是确定风险等级,梳理确定高风险点8个,其中,科室高风险点7个,领导干部个人高风险点1个。

  13.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效

  (31)督促推动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纪检监察组组长主动敲党组书记的门沟通巡察整改有关事宜,结合推动部署安排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合采取专题研究、集中会审、个别访谈等方式,就深纠实改巡察反馈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行业监管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监督意见10条,推动“两个责任”协同发力;二是先后3次单独或联合部门,对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局机关财务等重点科室重要部位负责人约谈9人次,推动切实扛起政治责任,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举一反三抓整改、促成效。推动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年度综合评价、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建立全市司法所人民调解“三比三看”工作机制,出台《莆田市司法鉴定执业投诉处理流程指南(试行)》等。

  (32)日常监督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重点抽取公共法律服务行业涉及律师队伍、司法鉴定方面的投诉件办理、行业处分、行政处罚情况,组内深入进行梳理分析研判,就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监督律师、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推动强化问题整改落实,给予1名律所负责人警告处罚。督促对投诉件查处中涉及2名党员律师的线索移送有关县区追究纪律责任;二是组织局机关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学习上级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市纪委有关执纪审查的新规定新要求,提高履责意识和能力水平,发挥自身优势协助本组开展部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梳理巡察整改重点人重点事,推动给予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加强与县区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凝聚监督合力,推动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治理。

  14.选人用人工作不够扎实

  (33)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综合研判。坚决扛起干部队伍专业建设主体责任,已组织对局机关干部队伍特别是专业化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为统筹干部调配、轮岗交流、教育培训和法治人才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二是补充专业力量。干部调动优先考虑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选,现有干部中,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人,占比提高到35.7%。三是加强干部专业训练。鼓励局机关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行政执法证,在评先评优、晋升使用上优先考虑。

  (34)履行干部选任程序和执行配套制度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掌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政治素质考察以及干部档案审核等相关规定,掌握干部考察业务知识并规范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二是规范考察档案。一人一档将“政治十问”、政治表现反向测评相关情况记录规范。三是做细考察工作。考深考实干部政治素质。对2019年以来干部档案审核情况表进行重新梳理,由相关责任人提出结论性意见。

  (35)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整改。经检视,2021年1月,我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行政审批科原科长辞去公职后,违反禁业期限规定从事律师工作。经督促整改,已按规定注销其律师执业证,退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团队,退回违规领取的报酬,个人社保关系相应转出。二是严格把关。加强局机关干部(含辞职人员)从业情况跟踪了解,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办理律师执法证的离退休和辞职等人员,发函原单位核查反馈,防止出现违规从业问题。2022年以来发函核查2件、2人次。三是强化履职。加强干部业务能力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关于重申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等规定,掌握干部因私出国(境)相关要求。四是及时补报。2023年5月补充完成职级干部出国(境)登记备案。五是加强监管。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做到登记备案应备尽备,出国(境)证件应收尽收。六是健全机制。出台《莆田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制度》,并安排1名干部负责登记备案。

  15.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不够彻底

  (36)议事规则等一些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整改到位。修订印发《局党组工作规则及议事决策实施办法》,并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动态进行更新。用好学园公证处空缺编制,已经通过2024年春季全市事业单位统一招考,公开招录1名公证员。规范财务管理,更新出台《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防范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培训。综合运用双随机、年度考核、案卷评查等手段,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监管。二是科学安排资金支出。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度“司法业务工作经费”预算执行率92.95%、“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及日常经费”预算执行率97.28%、“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预算执行率100%、“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预算执行率99.79%、结转的“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经费”预算执行率90.57%。三是规范账目清理。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往来账进行核查清理,形成《莆田市司法局往来款专项清查审计报告》并清理到位。

  (37)行业管理等一些问题出现反弹回潮。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行业管理实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律师行业2次、鉴定行业1次,发现13个问题,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开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抽取27个律师事务所674份卷宗,督促提高律师案件办理水平。二是提升队伍建设质效。对机关干部队伍特别是专业化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为统筹干部调配、轮岗交流、教育培训和法治人才工作提供依据;认真落实平时记实考察管理办法,清单式形成干部日常表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研究制定局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汇编,规范干部考勤、请销假、财务管理等工作;统筹队伍实际,对6名相关人员进行调岗,提高人岗相适度。三是深化社矫管理。探索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1235+N”帮教模式,经验做法在2023年全省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交流。开展社区矫正“一县一品牌”培育工作,通过PPT展示进行总结验收,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质效。四是强化制度执行。举办1次局机关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交叉检查,督促“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到位。五是优化审批服务。简化和优化审批环节,5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2023年,审批窗口办件291件,其中全程网办289件,占比99.3%,2件为申请人自愿到现场办理。

  (38)资产处置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查。柴火间原属住房配套,房改时柴火间未同步房改到户,2020年12月经研究按200元/年收取。二是加强整改。2024年1月2日,委托光明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储藏间进行评估,评估年租金588-600元/年。2024年4月11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储藏间招租事宜后,向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市财政局提交出租申请,得到函复同意,现已按规定进行公开招租。三是做好评估。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冲销历年滚存的债权41.65万元”清查核实,形成《莆田市司法局往来款专项清查审计报告》,并根据审计结果依规调账。四是核实责任。市社区矫正管理指挥中心建设2019年1月11日按期完工,中标方提交初验申请函,因局机关网络宽带的带宽不够,无法支持中心平台运行。2019年3月,经局党组研究,本局网络宽带的带宽提速至20M,并组织完成初验,故造成初检延迟50多天。根据合同规定,经协商,双方无需支付违约金。五是完成搬迁。全力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2024年1月,局机关办公场所已搬迁至修缮完成后的法律服综合楼,后续将根据财政资金情况,适时启动机关原办公楼加固修缮工作。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

  1.谋划推进合作制公证处等改革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跟进公证改革。局党组密切关注中央及我省关于合作制公证处改革的政策动向,持续跟进沟通,待时机成熟即推动改革。二是加快复议改革。全力抓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衔接协调,调整设置行政复议应诉3个科室,新增专项编制3名,配备专职行政复议人员5名,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三是凝聚改革合力。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通知》,对下沉下派人员及乡镇执法队伍整合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会同市委编办、市效能办等单位,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题调研督导,指导督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四是衔接改革落地。主动对接省司法厅,于2024年4月22日举办2024年度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莆田考区),全市第一批试点单位的45名机关干部参加考试。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一是合作制公证处改革方面,因司法部关于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政策发生改变,目前条件不成熟。下一步,局党组将充分掌握公证行业改革政策要点,着眼我市公证事业发展的需要,待条件成熟后积极稳妥试点改革,推动全市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县区行政复议办案力量方面,经沟通编制部门,受限于县区行政编制总量控制,目前县区编制难以调剂,无法给行政复议机构新增编制,故各县区通过内部调剂予以解决。下一步,将积极协调编制等部门,结合机构改革,争取增加人员、编制,力争2025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

  2.律师、司法鉴定“两支队伍”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引导整治。2023年9月,抽调人员分3组对律师事务所开展现场考核验收,发出整改通知书39份,已全面完成整改。2023年8月,随机抽取112个司法鉴定案卷,开展文书质量评查,督促规范开展司法鉴定工作。二是加强行业监管。杜绝案件办理出现承办和审批为同一人的情况,举一反三,深化违规执业整改,开展公证及司法鉴定服务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9个并督促整改到位;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分别对10个律师事务所、2个司法鉴定所开展检查,发现13个问题均推动整改到位。通过举办“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宣讲会”(仙游专场)、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结合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法律服务行业依法依规诚信执业。三是跟进个案处理。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转送的案件线索,指导有关司法其按照《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惩戒工作的通知》规定,采取临时审慎监管措施,积极跟进案件办理具体情况,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四是提升专业调查能力。组织局机关执法人员参与违规执业投诉案件办理,采取案件讨论、集体决策、专业论证等方式进行案件处理,防止“一刀切”或失职失察问题。五是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探索法律服务行业新的监管方式,举办新执业律师宣誓活动,开展律师、司法鉴定案卷质量评查,健全律师行业年度考核及综合评价机制,科学评定律师所及律师年度考核等次。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律师、司法鉴定“两支”队伍监管的政治性、专业性、政策性都很强,对宽严把握精准的要求较高。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吃透政策规定,把握监管尺度,做细个案处理,持续在引导、监督上发力,推动“两支队伍”监管有力有效,力争2025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1.县(区)矫正中心建设相对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指导督促。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的通知》,推动各县(区)社区矫正机构配有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加快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升级改造,规范功能室设置,并加强工作提醒。目前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秀屿区已落实县级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涵江区社区矫正中心正在按扩改建方案稳妥推进。二是加强跟踪掌握。2023年11月20日,市矫委会印发《莆田市社区矫正工作分解落实方案》,将推进县(区)社区矫正中心性质转变为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并依法设置充足的事业编制责任分解到市编办、各县(区)社区矫正委员会。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受限于各县区事业编制紧张,上级相关政策作了调整。下一步将立足我市实际,加强对上衔接,对下协调,持续推动县(区)矫正中心建设合标规范,力争2025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

  2.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跟踪问效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结余上缴。由经办科室会同财务人员,对各县区为民办实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根据项目资金实际配套及结余情况,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其按财务制度将结余资金上缴。二是强化指导督促。根据全省《市、县(市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要求,市、县两级下沉到一线,指导公共法律服务站的优化整合、资源分配,推动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服务功能。三是推动联调联动。建立局领导干部驻所制度,并推动县区人民调解员入驻“综治+”社区治理中心。创新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12345平台+党员律师帮帮团”联调联动机制,推动律师入驻“综治+”社区治理中心,参与化解纠纷。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针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度有所滞后问题,考虑到当前各县区财政运转状况,可行的整改措施有限,需要多个部门发力、市县上下联动推进,持续加大对各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的督促力度。下一步多方借力协调,督促各县区做好项目后续配套投入和结余资金清理回收工作,力争2025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

  3.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沟通衔接再紧密。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调整费用支出进度。2023年度“司法业务工作经费”预算执行率92.95%、“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及日常经费”预算执行率97.28%、“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预算执行率100%、“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预算执行率99.79%、结转的“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经费”预算执行率90.57%,有效提升预算执行率。二是跟踪督促收回。由经办科室会同财务人员,对各县区为民办实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金结余情况进行核实,根据项目资金结余情况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其按财务制度将结余资金上缴。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针对为民办实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问题,考虑到当前各县区财政运转状况,持续加大对各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的督促力度。下一步多方借力协调,督促各县区做好项目后续配套投入和结余资金清理回收工作,力争2025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下一步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牢固树立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一五二三四”工作部署,答好福建篇章莆田答卷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续提高巡察整改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快完善并扎实推进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的各项制度机制落实落地,用好用活典型案例,抓实以案促改,不断强化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持续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仍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继续压实整改责任,加大马力推动落实,力争推动剩余疑难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推动建章立制,强弱项、补短板,推动长治长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具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融入绿色高质量先行市建设大局,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莆田、法治莆田。聚焦群众密切关注的急难愁盼事项,把法治便民利民惠民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持续营造心齐气顺政治生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加大优秀干部培养选拔、关键岗位和科级干部配备以及干部交流力度,严格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完善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实践要求,巩固纪律教育成果, 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点问题,稳妥做好人员处理,常态化抓好廉洁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有效融合日常工作,涵养想干事的自觉,淬炼能干事的本领,让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活起来、实起来、亮起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2630053;邮政信箱: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学园中街95号(莆田市司法局);电子邮箱:ptsf2230053@163.com。

  中共莆田市司法局党组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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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