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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司法局关于招聘非在编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2025年08月04日 10:07    来源:莆田市司法局     字号: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非在编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即1989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热爱社区矫正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法律、教育、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或者实践经验;

  (六)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机关正在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其他开除处分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

  (一)公告时间: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8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市司法局人教科(509室)。

  (三)符合条件人员须本人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面试,择优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待遇

  月工资300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自己承担)。拟聘用的人员聘用合同签订之前,须提供无违法违纪犯罪证明、个人征信证明和体检(自费)报告单,试用期1个月,由劳务派遣单位办理入职手续。

  联系电话:0594-2698370,2697017,联系人:余永华、郑琳琳。

  莆田市司法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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