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经梳理“闽执法”平台推广运用以来全市文化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数据时发现,市文旅局在2024年的行政检查中,多次出现短时间内重复检查同一市场主体现象。
案例1:2024年11月12日、11月18日,对仙游县鲤南某娱乐会所进行检查,两次检查时间间隔仅6天。
案例2:2024年7月9日、7月16日,对莆田市荔城区某图书有限公司高楼分公司开展检查,间隔仅7天。
案例3:2024年1月29日、2月8日,对莆田涵江某娱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间隔仅10天。
案例4:2024年8月9日、8月27日,对莆田市城厢区某酒吧有限公司进行检查,间隔18天。
市文旅局针对上述问题,采取有力整改措施,积极指导督促各县区文旅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全市各级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检查企业次数,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