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莆司函〔2024〕4号
答复类别:A类
市委政法委:
郑新岳代表提出《关于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议》(八届三次第1082号)已收悉,现将协办情况函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秉承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奋斗方向、人民调解多元化解补链强链理念,深入实施“148”人民调解品牌,结合“四下”基层,深入基层、贴进群众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让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面焕发新活力,近三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172件,有力促进了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全市荣获国家级、省级表彰的人民调解组织13个、模范人民调解员33人,省一级人民调解员11人。
一是“解”字为先,建立多元解纷新链路。践行“枫桥经验”新内涵,建立访调对接、公调对接、党建+人民调解、一年一专项攻坚行动等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参与多元化解,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新合力。先后与市信访局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访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访调对接”工作。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与公安治安调解衔接联动工作的通知》,投入20万元搭建“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平台。创新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12345平台+党员律师帮帮团”联调联动机制,律师参与化解纠纷,共服务解决诉求357件,12345平台实时连线解答诉求1287件,并获评第六届“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十佳案例”。基层司法行政系统非诉讼纠纷解决形式多样,秀屿区“五单模式”打造“海上枫桥”、仙游县“三邻四联”机制打造“医患枫桥”新模式在全省推广学习。涵江区司法局“选好人、拉家常、站立场、捧对方、相互帮、法来量”六步解纷工作法,促进邻里关系更加和谐。度尾镇建立“柚相邻”共同富裕示范区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开展“四和三调二联”机制,实行民间纠纷闭环式调解机制,构建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西天尾司法所建立“家事解忧站”“三个三”模式,防范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埭头司法所深入推进“两厅一会一中心”建设,创新推出乡贤评理、村民评议、道德评判的纠纷化解“三评”模式(乡贤评理、村民评议、道德评判),助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湄洲镇司法所打造“六清六化”妈祖评理室,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社会乡贤、资深调解员等力量共同介入调解纠纷,绘就“湄事就来”海上“枫”景。
二是“防”字为要,唱响源头预防新篇章。全力护航莆田建市40周年安定稳定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驻所蹲点和司法所人民调解“三比三看”活动,坚持集中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察访行动,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在莆田,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加强日常排查、集中排查、条块排查,及时发现苗头隐患。今年来共排查矛盾纠纷21327件,调解案件总数18232件,每个调解委平均调解数17件,位于全省前列,并形成了有来有去“双回路”:即群众诉求即时收到,调解员核实受理,调解组织限时承接化解,建档回访,电话、视频、走访化解工作成为常态,及时反馈调解案件情况、调解服务质量的意见,提升矛盾纠纷高质量水平。各级人民调解员既当好矛盾纠纷的调处者,又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者,积极参与到村民自治、以德促调以及普法宣传中,注重“抓前端”、“治未病”,预防矛盾纠纷发生3642件。推进“人民调解六进”工作(调解组织进部门、进商会、进网络、进侨乡、进民间、进企业等),在省级工业园区成立5个“园区枫桥”人民调解室,截止目前,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合同、生产经营、劳动争议等涉企矛盾纠纷1326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建”字为基,激发调解队伍新活力。深入开展“党建引领、夯基惠民”行动,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吸纳青年团员、法律明白人、“五老人员”(老党员、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老退役军人)等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调解员,构建年龄结构合理、知识全面、业务能力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全市不断建立健全县区、乡镇(街道办)、村(居)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现有人民调解组织数1082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54个、村(居)调解委973个、企业调解委7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4个、其它调解委24个。乡镇(街道)人民调委会配备专职调解员158名,有条件的村居(社区)调委会配备专职调解员256名。各县(区)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充分调解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下一步,我局按照“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要求,围绕“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突出重点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察访攻坚活动,全力维护农村安定稳定。
一、深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按照省厅开展“千所(司法所)万会(调委会)大调解”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梳理排查工作,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做到应排尽排、应查尽查,分领域登记造册,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治进展情况定期会商情报、及时互通信息、健全联动机制,堵住源头,把好矛盾化解第一关。突出主管部门调解主导作用,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化解矛盾功能作用,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总体分析和预判制度,对重大矛盾问题和涉稳事件要及时汇报党委政府。要坚持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问题,要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制度,逐一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最大限度把问题排查在初期、人员稳控在当地、事情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荫芽状态。采取一案一策、因人施策等措施,找准切入点,及时引入调解专家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群体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避免走上信访渠道。
三、坚持强化宣传与重点时段预警稳控行动相结合,在各个敏感节点,结合“法律六进”普法,广泛深入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政策法律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采取合法途径,表达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努力从源头遏制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有效防止各类矛盾纠纷激化为群体性事件、转化为治安、信访等案(事)件。
四、持续壮大专职调解员队伍,充分运用好司法行政基层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夯实乡镇专职调解员队伍,有条件的村居(社区)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应有所增长,着力打造乡村调解品牌,推动村居(社区)调委会作用发挥。
领导署名:
联 系 人:曾亚彪
联系电话:2630305,13******013
莆田市司法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