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司法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2017年07月06日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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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司〔2017〕59号
局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莆田市司法局局机关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应变和处置能力,确保机关干部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机关消防应急指挥部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德茂任总指挥,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春发任现场指挥。机关消防应急指挥部下设6个行动组:
(一)成立应急指挥组
组长:黄少飞
成员:方希双、方永国、张奇男、李娟、李秋华
职责: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掌握情况,准确分析局势,果断作出正确判断,确保灭火、应急疏散行动能够按照预案顺利进行。
(二)设立通讯联络组
组长:黄丽云
成员:郑琳琳、林兰
职责:做到报警及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的传达。
(三)设立灭火行动组
组长:张季春
成员:由陈龙鑑、陈敏等11名义务消防员组成
职责:负责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及时扑救初起火源,控制并消灭火灾,配合专业消防人员进行灭火抢险工作。
(四)设立疏散引导组
组长:陈金聪
成员:林金雨、傅祖地
职责:坚守岗位,在指挥组指挥下,依据预案措施及时疏散路线,有秩序地疏导办事群众撤离现场。并负责现场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看守设施设备物资。
(五)设立后勤保障组
组长:林新袍
成员:陈智强、吴飞达。
职责:负责抢险物资、器材的调度和发放及灭火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
搜索救护组
组长:余永华
成员:曾亚彪、陈静、陈主芬
职责:负责搜寻抢救现场受伤人员,配合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抢救工作。
二、预防措施
(一)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
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每半年开展一次内部消防安全培训、按预案组织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形式,宣传消防知识,开展安全专业知识特别是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全体干部职工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安全设施(器具)。
(二)加强消防硬件建设
配齐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等设施,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标志。
(三)经常巡查,排除隐患。
对大厅的电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电情况经常进行巡查。
三、火警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火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总指挥报告,同时尽力控制火势蔓延,并视情况确定是否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
(二)总指挥通知现场指挥赶赴火情现场。
(三)现场指挥接到通知后立即命令通讯联系组向各小组报告火情,并准备组织设施疏散和扑救。
四、扑救灭火的程序和措施
(一)现场指挥命令灭火扑救组长向“119”报火警(要讲清单位的名称、地址、报警人的姓名、电话号码),灭火扑救组明确一名火情观察员迅速赶赴火场,将火情发展情况立即报告现场指挥,同时指派专人到单位入口处迎接消防车,组织警戒人员疏散单位周围道路上的车辆。
(二)通讯联系组长通知各区域的义务消防员迅速集结着火地点。
(三)现场指挥根据火情观察员的报告视情况:
1.命令配电房切断整个大楼的非消防电源。
2.命令各组人员依照职责快速展开工作。
(四)灭火扑救组,按照“快速反应、力争扑灭初起之火”和“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在现场展开行动。
(五)现场指挥负责向总指挥报告火情、火势及现场情况,同时指挥义务消防队各组就近使用消火栓、出水灭火。
五、应急结束
灭火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组应派人及时统计损失情况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对着火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在场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公安消防机关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协助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后勤保障组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抢修、恢复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在应急指挥组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全体工作人员要本着遇事冷静,互相协调,通力配合,不慌不乱的原则,尽快完成报警、扑救、疏散办事群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等各项工作。
(三)灭火工作结束后,由应急指挥组下达各组人员撤离现场的命令,随后进入善后工作处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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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应急指挥组成员通讯录
2.行动小组负责人通讯录
莆田市司法局
2017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