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莆司函﹝2018﹞5号 签发:蔡东清
办理结果:B类
郑一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近两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主动融入“美丽莆田·社会治理”工作大局,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基层一村一顾问、矛盾排查化解、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全力提高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力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为加快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树立调解旗帜,加强矛盾纠纷元化调解的建设。近年来,我局进一步发挥个人调解室的模范作用,出台《莆田市个人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办法》,鼓励有资质的人民调解员成立个人调解室。截止目前全市共成立“庆元调解室”、“启聪个人调解工作室”等37家个人调解室,成功探索总结出冷热相间、“模糊调处”“激将镇制”“快刀斩乱麻”等13种调处方法,以和风细雨的调解方法,有效地保障了基层的安定稳定。莆田网、海峡都市网等多家媒体专题报道了“庆元调解室”“张玉凤调解工作室”等先进事迹。今年各县区将分别建设县区级金牌调解品牌室、市级人民调解品牌调解工作室各1个,条件成熟的由市局向省厅推荐上报为省级品牌调解工作室。并做好“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建设试点工作,年内各县区各抓好1个乡镇(街道)级以上的典型示范点。2018年,我局下发《莆田市培育千名星级调解员工作实施方案》(莆司〔2018〕15号),开展人民调解员星级评定和全市“十佳调解员”专项活动,已完成星级调解员推荐702名,进一步提升运用和调、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在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方面。2016年市司法局、市综治办、市法院、市民政局贯彻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莆司〔2016〕33号),2018年我局与市综治办分别下发《规范建设各级大调解中心》(莆司〔2018〕34号)和《建设美丽莆田·社会治理2018年专项行动计划之规范运行调解衔接指挥中心实施方案》(莆司〔2018〕32号),对任务进行分解,推动完成在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等18个行政调解量比较大的部门成立行业性调委会,并按照“谁设置谁保障”的原则,积极协调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纳入政府购买规划。我局将按照职能分工,指导经济行业协会、商会设立人民调解组织。综治部门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目前,全市共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18个。
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就调解衔接机制建设方面,我局与市综治办联合制定下发《建设美丽莆田·社会治理2018年专项行动计划之规范运行调解衔接指挥中心实施方案》(莆司〔2018〕32号)和《规范建设各级大调解中心实施意见》(莆司〔2018〕34号),协助市大调解办制定《关于完善提升莆田市1536多元调解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以全市四级综治(网格)中心为依托,搭建市、县(区)、镇(街道)、村(居)四级一体的调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衔接指挥平台(以下简称指挥平台),配套建立“四库一室”即:衔接调度库、典型案例库、文档资料库、队伍信息库、网上调解室,运用“网格+调解”、“政府+民间”、“行业+专业”等多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手段,实行网上录入分流、交办督办、跟踪反馈、回访归档、责任倒查、考核评价等机制,形成数据应用、分析研判、案例指引等功能,不断提高指挥平台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事件分别由市司法局、政府法制办、法院牵头负责对接指挥平台应用,实现对全市矛盾纠纷事件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用三年时间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同时,今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主动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大转变,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组织全市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和服务“一带一路”倡议、2018年第五届世界佛教莆田论坛等重大政治经济活动深入开展各类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调解”,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为建设美丽莆田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领导署名:
联系人:曾亚彪
联系电话:2630305
莆田市司法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