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司法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30 14:52 | 来源:莆田市司法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制度的通知》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7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司法行政(普法)网门户网站(sfj.puti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莆田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路 邮编:351100 电话2630300 电子邮箱: putiansf@sina.com)。

一、概述

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与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由办公室人员负责建设与维护、更新。截至 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由陈明仁副调研员分管该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专门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设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

(二)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我局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编写了《指南》,对公众获取本单位政府信息的方法、范围、形式、时限和依申请公开作出说明,向社会公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部门、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法等,把机构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行政许可、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其他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10类政府信息编入本局政府信息的《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已制定印发了莆田市司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5项制度,从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与责任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从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

(四)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在局集中学习会上,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深化全局干部对《条例》的了解。在局门户网站、司法行政要讯等媒体大力宣传施行《条例》的重大意义,在局机关悬挂有关《条例》宣传标语,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同时,我局还派专人参加市政府举办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各种培训班,更好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和上级的要求,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认真梳理本年度我局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等政府公开信息。莆田市司法行政(普法)网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已累计发布法律、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其他信息46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6条;规划计划类36条;行政许可类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2条。及时移交市档案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归档的政府信息46件。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网站访问量2575人次。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sfj.putian.gov.cn,本机关当面受理点为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同时,并对网站内容及时进行更新和补充,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统计工作,填写年度统计表,做好对网上的市民来信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在门户网站设置受理邮箱(putiansf@sina.com)、受理机构、时间及联系电话,并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的下载和直接提交申请。本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按照《莆田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第十五条规定,公开义务人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费用的收取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准。申请人符合低保和低收入困难条件的,凭有关证明,经公开义务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收费。申请人属于非盈利组织或者其他公益团体的,凭有关证明,经公开义务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收费。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项目。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还要更为全面。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46条政府信息中,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规划计划类占42条,公开数量还要进一步加强,具体业务工作公开不多,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掌握不准,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公开形式还要进一步创新。主要以网上公开政务信息为主,以公报、报刊广播电视、发布会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比较少,政务公开在形式上还不够丰富多样,受众面不广。

3、依申请公开还要加强宣传。我局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方式、要求等,但本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说明我们对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对公众的宣传和引导工作还需要加强。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扩大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我局信息的查询方式、基本内容。并通过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3、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公众对依申请公开的宣传力度,引导更多的公众通过现场申请、书面、网上申请等方式了解我局的政务信息。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按照市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评议量化评分标准,对照我局的职能,不属于我局的职能范围有以下项目:1、行政权力运行中的行政监督项目不属于我局的职能范围。2、与公众密切相关事项中的城乡建设和管理项目和项目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属于我局的职能范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到目前,依申请公开还没有收到申请;点题公开项目到目前还没有收到市效能办反馈的点题公开事项。

(三)莆田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计量单位

2009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46

113

其中:1.政府公报

 

 

2.政府网站

46

113

3.新闻发布会

 

 

4.其他便于公众知晓方式

 

 

公开查阅点查阅人数

人次

 

 

公开查阅点利用件次

件次

 

 

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栏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2575

4002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6.其它形式申请数

 

 

本年度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数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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