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司法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制度的通知》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7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司法行政(普法)网”门户网站(sfj.puti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莆田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路 邮编:351100 电话2630300 电子邮箱: putiansf@sina.com)。
一、概述
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与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由办公室人员负责建设与维护、更新。截至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和局机关工作绩效考评,在局领导任务分工分解中,及时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长吴玉腾为组长,分管办公室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和经费保障,及时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制定下发《莆田市司法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坚持动态管理,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滚动管理。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制定印发莆田市司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5项制度,从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与责任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从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局加强和规范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推进财政性资金监管使用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我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丰富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层次。凡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都要及时全面公开,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原则落实到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保障财政性资金决策科学、安排公平、运行安全、使用有效。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积极提供公共服务,加大对政策解读及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计划规划的公开,让公众更加了解今年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司法行政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的公开,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的检查情况通报的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我局在莆田市司法行政(普法)网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向公众发布我局有关的政府信息情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页面访问量1367人次。设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邮箱(putiansf@sina.com)、受理机构、时间及联系电话,并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的下载和直接提交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利用每周政治学习的时间,认真组织局机关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公务员保密知识与职业道德、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公共课网络培训,利用宣传栏刊登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和上级的要求,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认真梳理本年度我局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等政府公开信息。“莆田市司法行政(普法)网”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已累计发布法律、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其他信息99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2条;规划计划类52条;行政许可类4条;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41条。及时移交市档案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归档的政府信息99件。“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网站访问量1367人次。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sfj.putian.gov.cn,本机关当面受理点为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同时,并对网站内容及时进行更新和补充,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统计工作,填写年度统计表,做好对网上的市民来信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在门户网站设置受理邮箱(putiansf@sina.com)、受理机构、时间及联系电话,并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的下载和直接提交申请。本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按照《莆田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第十五条规定,公开义务人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费用的收取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准。申请人符合低保和低收入困难条件的,凭有关证明,经公开义务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收费。申请人属于非盈利组织或者其他公益团体的,凭有关证明,经公开义务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收费。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项目。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2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还存在着公开时不规范、内容不健全、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不足,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支持、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实效。构建局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充实和更新。三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活动,广泛征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信息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按照市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评议量化评分标准,对照我局的职能,不属于我局的职能范围有以下项目:与公众密切相关事项中的城乡建设和管理项目和项目发展不属于我局的职能范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到目前,依申请公开还没有收到申请;点题公开项目到目前还没有收到市效能办反馈的点题公开事项。
(三)莆田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99 |
34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99 |
34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莆田市司法局
莆田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3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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