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09:46 | 来源:莆田市司法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通知,省、市文件要求及工作部署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put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莆田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95邮编:351100 电话26976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信息共享,拓展公开领域,规范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6条。其中:行政许可类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1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2条。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多渠道助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市级公开栏等平台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办事服务规范化。全面准确公开权责清单、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信息,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对全市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规范管理,督促及时修订、废止不适合改革和经济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印发《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莆政综[2020]101号),清理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拟保留432件,拟修改8件,拟废止116件。

(二)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生成、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加强信息档案管理,严格按照机关文件归档范围,开展文件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各级档案馆、图书馆做好移交。

(四)优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是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行政许可、政策法规等信息。二是全面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我局全力促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宣传联动,统一部署,精心谋划,精细化推动网络宣传矩阵平台实施。截至目前,“法润莆阳”微信公众号平台粉丝达 3.3万人,2020年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政策解读、重要信息发布、热点事件发声、成果展示,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政策信息、亮点公众等共发送 34 期图文信息。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科室协同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人、财、物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和局机关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29

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1

+24

30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20年项目数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5

3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3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139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

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今年我局政策解读工作开展力度仍然不够,各科室人员对政策解读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开展政策解读文件2020年仍0。二是对新修订《条例》的相关规定学习研究不够深入,相关要求掌握不够到位。

    (二)改进措施

一是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组织各科室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新条例、新办法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健全政策解读机制继续加强政策解读业务培训指导,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的责任、方式和内容,不断深化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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