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7:30 | 来源:莆田市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put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莆田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95号 邮编:351100 电话26976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工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3条。用好网络新媒体平台,发挥“法润莆阳”微信公众号的作用,扩大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影响力,2022年推送微信公众号信息1127篇,订阅人数31308人。

  1.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推进上、下半年监管工作。2022年共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律师事务所6家、司法鉴定所1家、公证机构1家和基层法律服务所1家,牵头检查发现问题11个,落实整改11个,全部网上公示。

  2.做好财政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网站、市财政局网站和本局网站集中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支出、专项工作资金等内容财政资金信息,方便公众查阅监督。

  3.切实做好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切实发挥好行政复议的监督救济功能,通过行政复议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信息公开诉求。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审理工作,保证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和规范,认真做每一宗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的申请受理、调查取证、复议决定等各项工作,妥善解决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审理生态环境类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能力。加强对信息公开类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学习,讲究工作方法,提高做群众工作、解决复杂问题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全部办结,答复及时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清单。高度重视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制度保障,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成立信息公开审核专班,遇到疑难复杂信息公开申请案件进行集中研究并提出答复意见,提高信息公开案件办理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系统平台,完善局门户网站系统功能,优化栏目设置,提高界面的友好性。利用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法润莆阳”、“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公开渠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回应公众关心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莆田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规定,设置政务公开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纳入机关内部差异化绩效考评体系,提高工作成效。2022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信息公开的手段和途径较单一、宣传力度不大等不足;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综合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调研工作,主要针对基层反映的实际问题及时组织专题调研。二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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